双12购物津贴可以叠加使用吗?使用规则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双十二的时候,商家肯定是会发放淘宝双12优惠券的,另外,还有双12购物津贴等着大家,那么大家知道双12购物津贴可以叠加使用吗?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具体的讲解一下。
据了解,淘宝天猫双12购物津贴,可以同时与天猫超市卡、品类购物券、支付宝红包、红包雨、超级红包、现金红包、集分宝、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等叠加使用。
使用规则是什么?
1、天猫店铺满减条件相同情况下,可使用1212购物津贴跨店凑单。
2、天猫1212购物津贴不可与购物券叠加使用,可与优惠券、红包同时叠加使用。
3、双十二天猫购物津贴分两档:跨店满300元减30元,跨店满1000元减50元,满减额度无上限。具体门槛请以设置页面展示为准。
4、报名参加2018天猫双12的商家,店铺全店商品(包含双12活动商品及非活动商品)均须支持使用“双十二购物津贴”,部分不支持双12购物津贴使用类目除外,购物津贴折扣上不封顶。要注意:双12店铺入围,但没有报名商品,购物津贴仍然生效哦。
5、有效期为:12月12日00:00:00-12月12日23:59:59。若发生退款时,全额退款且在购物津贴有效期内会退还消费者,部分退款购物津贴不退。
6、支持单店铺满减支付,同时支持满减门槛完全相同情况下的跨店铺使用。跨店铺使用场景下,就消费者使用双十一购物津贴抵减的额度,将根据抵减前的商品金额等比例拆分计算商家就该订单的实际让利金额。
7、不计入天猫大型活动、营销平台活动最低价。
最后,只要大家记住,双12购物津贴是可以叠加使用的,想想有优惠券、购物津贴再加上商家再给大家的优惠,在双色入购物真的很划算了,所以,大家千万不要错过双十二活动!